本品可用于以下适应症。全身给药。1. 慢性乙型肝炎。用于治疗成人和儿童(≥1岁)代偿性肝病患者﹐患者的血清HBsAg阳性至少达6个月﹐同时存在乙肝病毒(HBV)复制(血清HBeAg阳性)和血清ALT升高。在开始用本品治疗前﹐建议先进行肝组织活检﹐以便确诊慢性肝炎及肝损伤的程度。在本品治疗慢性乙肝的大量临床研究中采用了下列标准﹐慢性乙肝患者使用本品治疗前可作为参考指标。胆红素:=70,000/mm3。血清肌酐:正常或接近正常。2. 慢性丙型肝炎。本品单独给药或与病毒唑(利巴韦林)合用﹐对于肝酶升高而无肝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