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
事实上,2007年《物权法》出台就提出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不过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在实际操作中,不动产的登记出现诸多问题。
据了解,目前,我国对不动产的普遍定义既包含土地、林地等自然资源本身,又包括土地上的建筑、林地上的树木等附着物。因此,在我国,为一处不动产登记往往需要奔波于多个部门之间。亚太城市研究会房地产分会会长陈宝存举例称,此前,民众要做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至少要跑国土资源和住建两个部门,一个部门为土地发放土地证,一个部门为房屋发放房产证,造成不同部门登记的同一处不动产数据存在较大出入,房地产税征收很难参考意见,基本无法操作下去。
不过,3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我国将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把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减少办证环节。具体而言,今后国土资源部将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监管等职责继续由相关部门承担。各地在中央统一监督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
业内人士认为,中国推进这一制度,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消除信息死角。
不过,地方“不动产统一登记”接入国家级平台,只是房地产税开征的必要条件之一,并不意味着房地产税马上会落地。比如,今年全国不动产实现联网之后,仍然有大量的违法建筑、小产权房是“漏网之鱼”。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开征房地产税,则意味着更大的不公平:违法建筑、小产权房属于“偷税漏税”的房子,反而获得了永久的纳税豁免权。
此外,“我们还有很多历史遗留问题,一些很难统计产权的老房子就包含在其中。虽然不动产统一登记正在加速进行,但是怎样理顺这些房屋产权问题,还需要一定的政策解释。”周序中表示。
因此,在陈宝存看来,我国此前积累了太多不同种类的房屋产权登记记录和数据,真正实现产权统一至少还需15-20年才能基本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