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
化学药品,50mg
本品为脂肪性基质制成的白色或乳白色栓。
直肠给药:1-3岁小儿,一次一粒(塞肛门内),症状不缓解,间隔4~6小时重复一次,24小时不超过4粒。3岁以上小儿推荐使用每粒100毫克的栓剂。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50毫克*3粒
国药准字H10930050
暂无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阎富路1号-A282
O10-87304733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横街子村乙5号
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
好评 2013-08-15 20:17:04叶
中评 2013-03-02 18:22:03宋磊
好评 2013-11-14 15:59:13海成
好评 2013-05-20 00:10:01马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