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份头孢呋辛钠。
化学药品,0.75g(C16H16N4O8S计)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的澄明黏稠的液体。
紫杉醇只能静脉输注给药,不能通过颅内﹑胸腔内或腹腔内给药。紫杉醇注射液需稀释后方可静脉输注。静脉输注紫杉醇前须确定插管位置正确,否则由于不正确的输注将导致药液外渗﹑组织坏死和/或血栓性静脉炎。 所有患者在接受紫杉醇治疗之前均须预防性用药,以防止严重的过敏反应发生。 每一治疗周期前须预防性用药如下: 1.地塞松20mg:紫杉醇开始输注前12小时和6小时,口服。 2.异丙嗪25-50mg:紫杉醇开如输注前30分钟,静脉输注。 3.西米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紫杉醇开始输注前20分钟,静脉输注持
1.偶见皮疹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停药后症状消失。 2.与青霉素有交叉过敏反应。 3.据文献报导,长期使用本品可导致非敏感菌的增殖,胃肠失调,包括治疗中,后期甚少出现的假膜性结肠炎。 4.罕见短暂性的血红蛋白浓度降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和嗜中性粒细胞减少,停药后症状消失。 5.肌内注射时,注射部位会有暂时的疼痛,剂量较大时尤其如此。
透明I型玻璃瓶,5ml:30mg,1支
国药准字H20020583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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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
中评 2013-02-26 17:49:13李生
中评 2013-04-09 19:44:32潘伟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