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定碱。
化学药品,2ml:25mg(以槐定碱计)
1.本品单药治疗推荐剂量为每次125mg/m2,加入5%葡萄糖溶液500ml中,持续均速静脉点滴不少于6小时,每天一次,连续给药10天,停药休息5天后重复疗程。 2.根据患者耐受情况,也可在第二阶段将剂量调整为125-150mg/m2。至少使用2个疗程,病情稳定(SD)者可继续使用。目前尚未明确疗程与疗效之间的关系。
临床研究中共363例恶性肿瘤患者接受了盐酸槐定碱治疗,不良反应以WHO标准分Ⅰ,Ⅱ,Ⅲ,Ⅳ四级评价,结果显示: 1.本品不良反应较轻。对主要脏器(心,肝,肺,肾)功能无明显损害。临床研究中未见过敏反应,也无局部反应或脱发。骨髓抑制轻微(Ⅰ°2.1-5.9%,Ⅱ°0.84-2.1%,未见Ⅲ°以上抑制),一般不需合并使用升白药。 2.消化道反应(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发生率为20-30%,但均为轻度(Ⅰ,Ⅱ°),病人可耐受,对症处理可缓解。 3.神经系统反应: (1)乏力,头晕的发生率
2ml:25mg(以槐定碱计)
国药准字H2005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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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 2013-11-18 22:18:03罗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