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短视频中“驱赶”卖场蹭睡者本人露纹身、抽烟、爆粗口之行为,较之长时间在主打体验式购物商场蹭睡来说,不文明程度更甚!坦诚地说,短视频制作者是以一种更加恶劣的不文明行为来制止存在争议的另外一种不文明行为。谁对社会公众的危害更大?相信,答案已经了然心中。
由此可见,在检验式卖场蹭睡者可以打商场规定的擦边球,算不算不文明行为,还得两说,但商场只能通过善意的提醒进行劝阻,并不能进行直接的干涉。可商场保安明明检查出有人携带的收音设备和Go pro(运动相机)进卖场,还提醒过“不许拍”,可为何就没有采取进一步“跟踪”措施?不仅出于对商业保密的需要,更有保障进商场的消费者权益之职责。
再者,有人在卖场内露纹身、抽烟、爆粗口,恶意偷拍消费者长达十分钟之久,商场工作人员为何就没有及时阻止?如果员工真的不知情,那么在视频流露出来后,对于视频中前来体验的消费者面部未打马赛克,侵犯消费者隐私权的行为是否该公开致歉?这本身也是一个品牌商场应有的态度。
因此,对于打着制止商场蹭睡者“不道德”行为的幌子,以抽烟、爆粗口及恶意裸露消费者隐私权来达到自身商业炒作目的,这种行为不能姑息助长,更不能让这些人装睡,应当施以道德谴责和法律追责将他们唤醒,毕竟其行为不仅严重不文明,更涉嫌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