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败家女对婚姻极不负责
那么宋丽是如何解释自己的行为的呢?庭审中她称,自己是领取了李凯父亲的国债券,透支了李凯及其姐姐的信用卡,用房屋做抵押借了320万元高利贷,但这些钱大部分用于投资被骗,小部分被自己用了。自己伪造离婚证是为了向银行借款,伪造房产证、土地证系为了向私人借款。李凯与自己女友发生关系不是自己安排的。原、被告双方的主要矛盾是欠债,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为了儿子有个完整的家,她不同意离婚。
李凯不认可宋丽的说法,称她一惯说谎,毫无诚信。李凯坚称宋丽将房子作抵押借了320万用于挥霍,而宋丽则称钱大部分用于投资被骗。李凯认为,不管怎么说房子被抵押了,栖身之处很快就要没有了,320万元借款也没有了,可谓房、钱两空。一个家庭的女主人,居然不考虑一家三口的生存,拿唯一的住房去抵押借高利贷320万,这只要是有一点家庭责任心的人,都不敢这样做。就算宋丽所说借高利贷投资为真,试想还有哪种投资回报能超过高利贷的偿还利息呢?
近日,法院对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宋丽不顾及李凯及家人的感受与生活,兑换了李凯父亲巨额国债券,巨额透支李凯及其姐姐的信用卡,为了一己私利,想方设法将李凯房产过户至其名下,瞒着李凯将该房产抵押欠下巨额债务,在此过程中还涉嫌违法制作相关假证,由于其不当行为,严重影响李凯及家人生活,对婚姻极不负责,深深伤害了李凯的感情,现李凯离婚意愿强烈,应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双方离婚。法院还认为,宋丽无固定工作,且四处躲债,故婚生子应随李凯生活为宜,宋丽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
看了事件的经过,相信大家都是唏嘘不已,追求物质没有错,但是钱财应该正规的方法去获得,像本文中的宋小姐,不惜通过敲诈自己丈夫的方法供自己挥霍,不仅人财两空,还做出了违法的事,伤人又伤己,当然是不可取的。对于法院的判决,很多人都觉得比较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