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务人员工作期间禁止吸烟”之规定,让笔者联想到,我国法律对于酒驾的处理,最初只是暂扣驾驶证和罚款。这样的规定并没能遏制住疯狂的酒驾,直到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将酒驾列入刑法处罚的范围,那些酒驾者才有所收敛。
因此,没有一部专门的全国性控烟法律,仅靠地方法规显得有些单薄或位阶较低,禁止吸烟仅限于办公场所和工作期间,可操作性不强,难以起到应有的法律效果。无法可依的“禁烟令”,在监督执行的过程中,要么师出无名,要么各自为政;特别是在处罚上,违者,责令其捐款,要么是软弱无力的“花拳绣腿”,要么是侵犯私权的“奇拳怪招”。
这次临泉“史上最严禁烟令”是否奏效,关键还在于“严执行”。笔者认为,不妨探索在现有执法力量的基础上,如何对控烟保持一种严厉的常态。当然了,在严厉的法律规制下,有了不折不扣的执行,还需公务人员树立守法的意识。对于公务人员而言,工作期间有人监督着禁止吸烟,那么,下班回家谁又来监督执行呢?“禁止”的目的是什么?实际上就是培养习惯。
为此,“史上最严”也好,“严禁吸烟”也罢,关键是靠公务人员养成一个良好习惯,经过一段时间的不懈努力,慢慢也就会成为一个最优秀的自己。常言说得好,习惯成自然。这正如当初的酒驾如出一辙,现如今,“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也渐渐成了驾驶人员的一种自然习惯了吗?
很多人因为吸烟而导致自己的身体健康异常,所以没能享受幸福的晚年生活,在劳累了一生之后还没走下工作岗位,就因为长期是烟民所以被剥夺了生命!现在严禁公职人员吸烟,对于广大的公职人员而言,这也是一项保护身体健康的强制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