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纠纷的时候如果当时有人报警的话,警察一般都会在第一时间赶到,对于如何治理暴徒的行为?当然是针对不同的暴徒,所采取的方法也是不一样的!下面这位闹事者因为砍伤人拒捕被击毙,同时相关的检方认定民警是合法开枪!
据四川省宜宾市高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日前高县大窝镇一男子因纠纷持刀将他人砍伤,民警到场后,男子持刀拒捕,在民警多次鸣枪示警并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依法开枪将其击伤,该男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13日,高县检察院已完成调查,认定当事民警开枪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2017年3月3日上午10时40分许,高县公安局大窝镇派出所接报警称,高县大窝镇郑某某(男,56岁,本县人)因无理强行收取摊位费与李某某(女,40岁,宜宾市南溪区人)发生纠纷,持刀将李某某砍伤。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面对民警,郑某某持刀拒捕。为防止进一步造成严重后果,在民警多次鸣枪示警并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依法开枪将其击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伤者李某某已送往医院救治,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事件发生后,高县检察院立即依法介入调查。3月13日,高县检察院已完成调查,认定当事民警开枪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看完了这位闹事者的事情,向摊主收保护费的做法,这样的做法明显是不合理的,而且在事情发生以后警察赶到现场,还拒绝警察的逮捕,虽然只是一件小事情,但是因为自己已经伤害他人,还不服从命令,从而导致自己一命呜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