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记者从全省公立医院药品招标采购政策培训会上获悉:从12月开始,山西省改革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药品招标采购机制,除中药饮片和麻醉、精神类药品外,其它药品全部通过山西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阳光分类采购。
据了解,实行阳光分类采购后,我省将在实现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阳光透明的同时,对基本药物和临床用量大的非基本药物实行集中招标,依据投标企业多少分别采取双信封评标、议价和谈判3种方式确定生产企业和价格,医院按中标厂家和价格阳光采购;对低价药、妇儿非专利药、急(抢)救药、临床用量小和新进入我省市场药品按国家政策实行了直接挂网或限价挂网,由需要采购的医院根据历史采购价格和市场供应情况议价后阳光采购。省卫生计生委要求以医院为单位制定采购目录并严格按目录采购药品,优先采购基本药物和符合临床路径的药物,优先采购集中招标中标药品,满足本院临床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