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青阳药业有限公司因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滥用在别嘌醇原料药市场的支配地位而受到重庆市工商局的处罚。
别嘌醇原料药是生产别嘌醇制剂(成品药)的基础成分和核心原料。别嘌醇制剂是治疗高尿酸血症(又称“痛风”)的一种常见药,国内有多家企业生产别嘌醇制剂。当事人是国内生产、销售别嘌醇原料药和别嘌醇制剂的企业。调查结果显示:当事人在别嘌醇原料药市场具有支配地位,其他别嘌醇制剂生产企业严重依赖当事人供应别嘌醇原料药。2013年9月,当事人与另一家公司签订了全国独家代理销售别嘌醇原料药协议,但在之后的半年时间内未向该公司,也未向其他任何客户销售别嘌醇原料药,造成市场别嘌醇原料药的短缺和价格大幅上涨,进而对别嘌醇制剂市场产生严重影响,给其他别嘌醇制剂生产企业的生产造成严重困难,也造成别嘌醇制剂价格的上涨。重庆市工商局经国家工商总局授权,在查证相关事实后依法认定当事人构成拒绝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并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详见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公告)
工商机关一向关注与社会民生关系密切行业的反竞争问题,以切实保护这些行业的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医药与百姓身体健康密切相关。当前,医药行业中的垄断行为时有发生,既对行业竞争产生不利影响,也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医药行业的经营者应该从该案得到警示,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共同维护好市场竞争秩序,为广大消费者带来更多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