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立医院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个别微信圈里面流传,据了解,该征求意见稿主要是进一步督促进进一步做好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度不平衡、分类采购不到位等问题。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这仍是对之前国家招标采购7号文的部分内容一个落实,有一大亮点,国家局推动自主挂网,会给相关企业带来积极的利好。
征求意见稿表示,各地要把保障药品供应作为首要任务,不得限制企业自主报价。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和医疗机构采购主体作用,对于直接挂网采购药品,允许企业自主挂网、自主报价,由医院(医联体)自主选择企业,自主与企业一定采购价格并网上公开交易。采集不同阶段药品采购价格供医疗机构参考,对于监测发现价格变动频繁、变动幅度异常的药品,及时转交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审理。
虽然,对于药品涨价,卫计委表示要转交价格主管部门的审理,但是对于直接挂网采购药品来说,允许企业自主挂网、自主报价,这实在是一个利好消息,这意味着,未来对于这些直接挂网的药品来说,药品采购部门不得再制定价格不得高于以往的采购价等规则,企业可以自主和医院或者医联体议价。这对于保证这些药品供应来说,是一个大好消息。
那么,那些药品是可以直接挂网采购呢?按照7号文的要求,对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临床用量小的药品和常用低价药品,实行集中挂网,由医院直接采购。
对于这部分药品来说,挂网采购的药品终于迎来直接的利好!
其次,大力推进中成药独家品种的省际联合采购试点。中成药独家品种具有数量多、地域性强,用量差异性大等特点。鼓励各地按照“自愿组合、合理分区”原则,定期组成若干省份参加的跨区域采购联合体,协商遴选试点品种,可先从价格高、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患者受益明显的中成药独家品种做起,统筹中医药事业改革与发展,实施细化采购方案,明确权责,逐步形成中成药独家品种的合理价格区间,实现多赢共享。
如果文件最终发布,可以预见中成药独家品种的省际联合采购将会很快开展,而被谈判对象不会是国家谈判一样,只有寥寥几个品种,按照格高、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患者受益明显的等特点,大家可以好好掂量掂量自己手里的品种有没有要被谈判。
对于入围谈判的品种来说,降价是肯定的,但是一个很大好处,入围品种的一个遴选标准是:入围患者明显受益,从这个标准来讲,这对很多品种是个好处,毕竟患者明显受益,充分说明对于这个品种的疗效国家还是肯定的,不会因为辅助用药等一些莫名原因而被赶出医院市场。再加上,这还是省际谈判,一次谈判搞定好几个省,价格的话,按照国家谈判,各地采购应该不会再进行二次议价,也就说企业不用提心吊胆,四处挨刀。这算是中成药省际谈判的两大利好。
其他几点,我们相对认为是一些常规性的内容,杜绝地方保护等对企业来说也是个好消息,包括:
1,各地要做好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与现行医保支付政策的衔接,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和地区带头推动国家谈判药品进入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确保六月底前集中挂网采购。
2,增强市场意识,稳步做好双信封带量招标采购。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科学合理设定竞价分组和审评指标,对符合条件的招标采购药品,可根据采购金额大小,突出重点,分批实施双信封招标。杜绝地方保护,促进公平竞争,依法依规建立全国统一市场。
3,增强监督意识,完善配送结算方式。促进现代医药物流和“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强和完善药品配送结算监督管理,重点做好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药品配送结算服务。在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减少流通环节,压缩中间费用。同时,鼓励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集中开户银行提供周转资金,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公司结算配送费用。
4,增强全局意识,规范采购平台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巩固优化互联互通成果,按规定要求及时报送、合理共享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信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试点省份要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做到人与事统一、权与责一致,确保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网上交易、数据报送、日常监督等工作正常开展,在总结评估试点省份工作基础上,年底前形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耗材采购整合的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