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甲羟孕酮。
化学药品,10mg
1 功能性闭经:口服,一日4-8mg,连服5-10天;2 子宫内膜癌:口服,一次100mg,一日3次,或口服500mg,每日1~2次,作为肌内注射后的维持量。
个别妇女有不规则出血。治疗肿瘤时,治疗剂量大可出现类柯兴氏征。长期应用肝功能异常。
国药准字H330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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