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辅料为醋酸钠﹑冰醋酸﹑甘露醇﹑聚山梨酯-80
生物制品,300μg/1.2ml/瓶
化疗药物给药结束后24~48小时起皮下或静脉注射本品,每日1次。本品的用量和用药时间应根据患者化疗的强度和中性粒细胞下降程度决定。对化疗强度较大或粒细胞下降较明显的患者以2.5μg/kg体重/日的剂量连续用药7天以上较为适宜,至中性粒细胞恢复至5000/mm3停药;如所用化疗药物的剂量较低,估计所造成的骨髓抑制不太严重者,可考虑使用较低剂量预防中性粒细胞减少,以1.25μg/kg体重/日的剂量用药至中性粒细胞数稳定于安全范围,对化疗后中性粒细胞已明显降低的患者(中性粒细胞数<1000/mm3),以5μg/
1.严重的不良反应. (1)休克(发生率不明):有发生休克的可能,需密切观察,发现异常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2)间质性肺炎(发生率不明):有发生间质性肺炎或促其加重的可能,应密切观察,如发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和胸部X线检查异常时,应停药并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等适当处置. (3)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发生率不明):有发生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可能,应密切观察,如发现急剧加重的呼吸困难,低氧血症,两肺弥漫性浸润阴影等胸部X 线异常时,应停药,并进行呼吸道控制等适当处置. (4)幼稚
300ug/瓶
国药准字S2005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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