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杨酸 30g 苯甲酸60g 乙醇 750ml 制成 1000ml )
化学药品,复方
本品为无色至淡粉红色的澄清液体。
用于手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外用。一日2次,将患处洗净后搽用本品。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国药准字H32025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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