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孢素。
化学药品,25mg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淡黄色或黄色的油状液体。
1.成人口服常用量:开始剂量按体重每日12-15mg/kg,1~2周后逐渐减量,一般每周减少开始用药量的5%,维持量约为每日5~10mg/kg。 2.对作移植术的患者,在移植前4~12小时给药。
1,较常见的有厌食,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牙龈增生伴出血,疼痛,约1/3用药者有肾毒性,可出现血清肌酐,尿素氮增高,肾小球滤过率减低等肾功能损害,高血压等。牙龈增生一般可在停药6个月后消失。慢性,进行性肾中毒多于治疗后约12个月发生。 2,不常见的有惊厥,其原因可能为本品对肾脏毒性及低镁血症有关。此外本品尚可引起氨基转移酶升高,胆汁郁积,高胆红素血症,高血糖,多毛症,手震颤,高尿酸血症伴血小板减少,微血管病性溶血性贫血,四肢感觉异常,下肢痛性痉挛等。此外,有报告本品可促进ADP诱发血小板聚集,增加
25mg*50粒
国药准字H10960122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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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
中评 2013-04-11 07:56:32陈立功
中评 2013-08-29 11:57:48水星
好评 2013-09-27 20:16:34马东
好评 2013-10-03 11:30:15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