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毒血凝酶(含巴曲酶及磷脂依赖性凝血因子×激活物) 辅料:明胶、甘氨酸、氯化钙、氯化钠、三氯叔丁醇、注射用水
化学药品,1ml:1单位
静注、肌肉或皮下注射,也可局部用药。一般出血:成人1-2单位:儿童0.3-0.5单位。紧急出血:立即静注0.25-0.5单位,同时肌肉注射1单位。各类外科手术:术前一天晚肌注1单位,术前1小时肌注1单位,术前15分钟静注1单位,术后3天,每天肌注1单位。咯血:每12小时皮下注射1单位,必要时,开始时再加静注1单位,最好是加入10ml的0.9%NaCl液中,混合注射。异常出血:剂量加倍,间隔6小时肌注1单位,至出血完全停止。
不良反应发生率极低,偶见过敏样反应。如出现此类情况,可按一般抗过敏处理方法,给予抗组胺药或/和糖皮质激素及对症治疗。
1ml:1单位
国药准字H20060895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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