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份为奈替米星。
化学药品,1ml:5万单位
1.肾功能正常者:成人肌肉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按体重每8小时1.3~2.2mg/kg;或每12小时2~3.25mg/kg;治疗复杂性尿路感染,按体重每12小时1.5~2mg/kg。疗程均为7~14日。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7.5mg/kg。血液透析后应补给1mg/kg。小儿肌肉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 (1)6周以内小儿,按体重每12小时2~3mg/kg; (2)6周~12岁小儿,按体重每8小时1.7~2.3mg/kg;或按体重每12小时2.5~3.5mg/kg。疗程均为7~14日。静脉滴注时,取本品50~2
1. 本品肾毒性轻微并较少见。常发生于原有肾功能损害者,或应用剂量超过一般常用剂量的感染患者。2. 神经系统毒性:可发生第8对脑神经的毒性反应,但与其他常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相比,本品的毒性发生率较低,程度亦较轻,易发生在原有肾功能损害者,或治疗剂量过高﹑疗程过长的感染患者,表现为前庭及听力受损的症状,如出现头晕﹑眩晕﹑听觉异常等。3. 其他:偶可出现头痛﹑全身不适﹑视觉障碍﹑心悸﹑皮疹﹑发热﹑呕吐及腹泻等。4. 局部反应一般少见,偶有注射区疼痛。
1ml:5万单位
国药准字H20034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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