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化学药品,0.3g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口服。成人一次1~2粒,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0.3g×20粒
国药准字H46020401
暂无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阎富路1号-A282
O10-87304733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横街子村乙5号
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
中评 2013-04-07 01:54:45赵
好评 2013-05-14 12:59:42林志
好评 2013-05-12 04:21:01康权
中评 2013-08-05 22:44:52刘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