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分为肌醇烟酸酯。
化学药品,0.2g
口服每日3次一次0.2~0.6g连续服用1~3个月。
服药后可有轻度恶心,发汗,瘙痒感等反应。
0.2g
国药准字H37021329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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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0-87304733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横街子村乙5号
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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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 2013-05-07 22:49:08donglingxuan
中评 2013-07-12 00:01:29王松柏
中评 2013-07-07 06:51:35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