膦甲酸钠。辅料为氯化钠、焦亚硫酸钠、依地酸钙钠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静脉滴注。剂量个体化。1.爱滋(AIDS)患者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肾功能正常)。诱导治疗:推动初始量为60mg/kg,每8小时一次,静滴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根据疗效连用2~3周。维持治疗:维持剂量为90~120mg/kg/日(按肾功能调整剂量),静滴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维持治疗期间,若病情加重,可重复诱导治疗及维持治疗过程。2.免疫功能损害患者耐阿昔洛韦单纯疱疹病毒性皮肤粘膜感染。推荐剂量为40mg/kg,每8或12小时一次,静滴时间不得小于1小时,连用2~3周或直至治愈。使用本品期间应密切监测肾功能,
本品耐受性一般良好。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23%~26%),呕吐(13%~15%),腹泻(13%~18%),虚弱(9%~14%〕,腹痛(3%~7%),厌食(1%~6%),味觉异常(1%~10%),感觉异常(3%~6%)。此外还有头痛,血管扩张和实验室化验异常,如三酰甘油(甘油三酯)与胆固醇,丙氨酸转氨酶与天冬氨酸转氨酶,尿酸值升高。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在治疗开始2~4周最大,因为在此时期内本品血浓度高。
(1)250ml:30g;(2)500ml:60g;
(1)250ml:3.0g;国准字H20000441(2)500ml:6.0g;国准字H20000442
暂无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阎富路1号-A282
O10-87304733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横街子村乙5号
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
中评 2013-04-15 15:26:35go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