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治疗:推荐剂量为一次100-200mg/kg体重(1.25-2.5ml/kg)。如果婴儿还需要辅助通气和补充氧气,则可以每隔12小时再追加100mg/kg(最大总剂量:300-400mg/kg)。建议一经诊断为RDS,尽快开始治疗。预防:出生后(15分钟内)尽早一次给药100-200mg/kg。第一次给药后6-12小时可以再给100mg/kg,然后如果发生了RDS需要机械通气,就隔12小时给药(最大总剂量:300-400mg/kg)。用法本品开瓶即用,贮藏在2-8℃冰箱里。使用前将药瓶升温到37℃。轻
肺出血罕见,但有时是早产儿致命的并发症,发育越不成熟的早产儿发病率越高。无任何证据表明使用本品能增加该事件的危险性。
3ml:240mg
H20030598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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