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苯海索。
化学药品,2mg
口服。1. 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开始一日1~2mg,以后每3~5日增加2mg,至疗效最好而又不出现副反应为止,一般一日不超过10mg,分3~4次服用,须长期服用。极量一日20mg。2. 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第一日2~4mg,分2~3次服用,以后视需要及耐受情况逐渐增加至5~10mg。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
常见口干,视物模糊等,偶见心动过速,恶心,呕吐,尿潴留,便秘等。长期应用可出现嗜睡,抑郁,记忆力下降,幻觉,意识混浊。
2mg*100片
国药准字H1402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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