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参、黄精、三七、琥珀、甘松。
中药,每粒装0.45g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疗程4周,或遵医嘱。
偶见轻度头晕,恶心,一般不影响用药。
每粒装0.45g
国药准字Z2005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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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阎富路1号-A282
O10-87304733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横街子村乙5号
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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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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