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份胰激肽原酶。
化学药品,10单位
本品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1.5ml溶解。肌内注射一日10~40单位一日1次或隔日1次。
偶有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现象及胃部不适和倦怠等感觉,停药后消失。
10单位
国药准字H19993108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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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0-8730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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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
好评 2013-06-08 05:04:57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