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化学名称:(2s,3as,6as)-1-{ (s)-2-{ [(s)-1-(乙氧羰基)-3-苯丙基]氨基}丙酰基}-八氢环戊并[b]吡咯-2-羧酸。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1.给药剂量雷米普利治疗初期,尤其是伴有盐和/或体液流失患者(如呕吐/腹泻,利尿治疗),心衰患者(尤其是心肌梗死后),或严重高血压患者,可能会产生血压过度降低现象。如果可能,开始用雷米普利治疗前,应纠正盐和/或体液流失,减少或停止现正在使用的利尿剂至少2-3天(在心衰患者,必须权衡容量负荷过重的风险)。这些患者的治疗应当以最低单剂量开始,早晨服用1.25mg雷米普利。首剂后,每当雷米普利和/或利尿剂剂量增加时,这些患者应给予医疗监护至少8小时,以免发生难以控制的低血压反应。老年患者(大于65岁)对ACE抑
可能会出现头晕,伴注意力不集中,疲乏,虚弱,肝,肾功能损害。皮肤发红伴有灼热感,瘙痒,荨麻疹,其它皮肤或粘膜疹,结膜炎,有时大量脱发,雷诺现象可能突发或加重,很少出现血管神经性水肿。病人可发生刺激性干咳。消化道不良反应,如口渴,口腔炎,便秘,腹泻,恶心及呕吐,胃痛,上腹不适。血象可能出现变化。
5mg
H20090543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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