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名称】 ?[2aR-[2aa,4b,4ab,6b,9a(aR*,bS*),11a,12a,12aa,12ba]]-b-(苯甲酰氨基)-a-羟基-6,12b-双(乙酰氧基)-12-(苯甲酰氧基)-2a,3,4,4a,5,6,9,10,11,12,12a,12b-十二氢-4,11-二羟基-4a,8,13,13-四甲基-5-氧代-7,11-亚甲基-1H-芳癸并[3,4]苯并[1,2- b]-乙氧烷苯丙酸酯 【分子式】 ?C47H51NO14 【分子量】 853.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的澄明粘稠的液体。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非小细胞肺癌NSCLC(Non-Small-Cell-Lung-Cancer)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临用前将本品稀释于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用一次性非聚氯乙烯材料的输液瓶和输液管,并通过所连接的过滤器过滤后,静脉滴注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I型变态反应,表现为支气管痉挛性呼吸困难,荨麻疹和低血压。几乎所有的反应发生在用药后最初的10分钟。2.骨髓抑制:为主要剂量限制性毒性,表现为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降低少见,一般发生在用药后8~10日。严重中性粒细胞发生率为47%,严重的血小板降低发生率为5%。贫血较常见。3.神经毒性:周围神经病变发生率为62%,最常见的表现为轻度麻木和感觉异常,严重的神经毒性发生率为6%。4.心血管毒性:可有低血压和无症状的短时间心动过缓。5.肌肉关节疼
国药准字0810H0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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