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份硫酸羟氯喹C。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本品用于治疗盘状红斑狼疮及系统性红斑狼疮。
口服,成人每日0.4g,分1~2次服用,根据病人的反应,该剂量可持续数周或数月。长期维持治疗,可用较小的剂量,每日0.2g~0.4g即可。
4-氨基喹啉类化合物在长期治疗时可能发生下列反应,但不同化合物的不良反应及其类型和发生率可能有所不同。1. 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兴奋,神经过敏,情绪改变,梦魇 ,精神病,头痛,头昏,眩晕,耳鸣,眼球震颤,神经性耳聋,惊厥,共济失调。2. 神经肌肉反应:眼外肌麻痹,骨骼肌软弱,深肌腱反射消失或减退。3. 眼反应:(1) 睫状体:调节障碍,伴视觉模糊的症状。该反应具剂量相关性,停药后可逆转。(2) 角膜:一过性水肿,点状至线状混浊,角膜敏感度减小。常见可逆性伴或不伴症状(视觉模糊,在光线周围出现光晕,畏光)的角
国药准字6H239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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