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分为异烟肼。
化学药品,0.1g
1.成人: (1)预防:一日0.3g,顿服。 (2)治疗: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按体重每日口服5mg/kg,最高0.3g;或每日15mg/kg,最高900mg,每周2~3次。 2.儿童: (1)预防:每日按体重10mg/kg,一日总量不超过0.3g,顿服。 (2)治疗:按体重每日10~20mg/kg,每日不超过0.3g,顿服。某些严重结核病患儿(如结核性脑膜炎),每日按体重可高达30mg/kg(一日量最高500mg),但要注意肝功能损害和周围神经炎的发生。
1.发生率较多者有步态不稳或麻木针刺感,烧灼感或手指疼痛(周围神经炎)。 2.深色尿,眼或皮肤黄染(肝毒性,35岁以上患者肝毒性发生率增高)。 3.食欲不佳,异常乏力或软弱,恶心或呕吐(肝毒性的前驱症状)。 4.发生率极少者有视力模糊或视力减退,合并或不合并眼痛(视神经炎)。 5.发热,皮疹,血细胞减少及男性乳房发育等。 5.本品偶可因神经毒性引起的抽搐。
0.1g
国药准字H4302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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