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含环孢素,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化学药品,50ml:5g
口服给药: 1.成人常用量,开始剂量按体重每日12~15mg/kg,1~2周后逐渐减量,一般每周减少开始用药量的5%,维持量约为每日5~1omg/kg。对作移植术的患者,在移植前4~12小时给药。 2.儿童常用量,器官移植初始剂量按体重每日6~11mg/kg,维持量每日2~6mg/kg。
最常见的副作用为多毛﹑震颤﹑胃肠道不适﹑齿龈增生以及肝﹑肾毒性,亦可见乏力﹑厌食﹑四肢感觉异常﹑高血压﹑闭经及抽搐发作等。
50ml:5g
国药准字H1094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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