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为甲磺酸帕珠沙星,其它成份:氯化钠,辅料为:注射用水。
化学药品,100ml:甲磺酸帕珠沙星0.3g(以帕珠沙星计)与氯化钠0.9g
1.静脉滴注,一次0.3g,一日二次,静脉滴注时间为30~60分钟,疗程为7~14天。可根据患者的年龄和病情酌情调整剂量。 2.给药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前应先做细菌学检查。一般来说,为防止细菌出现耐药,在感染的致病菌确定后,在保证病人治疗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给药时间。 (2) 给药期间,不管有无必要继续用药,在开始给药3天后应判断用药的必要性,评估是否停用本药或改用其它药物。一般来说,本药最常用治疗疗程为14天。 (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疗程。参考如下: 1)肾清除率为
1.本品主要临床不良反应为腹泻,皮疹,恶心,呕吐,实验室检查可见ALT,AST,ALP,r-GTP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加。 2.临床不良反应: (1)急性肾功能衰竭:可能会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 (2)肝功能异常,黄疸。 (3)伪膜性肠炎:可发生伴有血便的严重的肠炎,如果出现腹痛或频繁的腹泻,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处理。 (4)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症。 (5) 横纹肌溶解:如果出现肌痛,虚弱,磷酸肌酸激酶(CPK)升高,血或尿中的肌球素升高,应立即停药。
100ml:甲磺酸帕珠沙星0.3g(以帕珠沙星计)与氯化钠0.9g
国药准字H20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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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
好评 2012-12-17 09:22:41翟亮
中评 2013-07-01 13:31:13薄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