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泊肟酯。
化学药品,0.1g(按C15H17N5S2O6计)
1.口服,饭后服用。成人常用量为每次100毫克(效价),每天2次。使用中,可根据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对于重症或效果不佳者,可增加用量,每次200毫克(效价)每天2次服用。 2.本品使用中应注意下列问题: (1)严重肾损害患者,应适当调节给药量和给药间隔等,慎重用药。 (2)使用本药时,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且用药应限于治疗疾病必要的最短期间(防止出现耐药菌等)。
总病例12615例中,不良反应报告例为317例(2.51%)。其主要内容有消化系统症状(腹泻,软便:0.40%,胃部不适感:0.lO%,欲吐,恶心,呕吐:0.09%)等。 1.重大不良反应 (1)休克(发生率不详),过敏样症状(发生率不详):有时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血压降低,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喘鸣,眩晕,便意,耳鸣,出汗,发疹等),故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理。 (2)皮肤粘膜眼综合征(发生率不详),中毒性表皮坏死症(发生率不详):有时出现皮肤粘膜眼综合征(Ste
0.1g(按C15H17N5S2O6计)
国药准字H2004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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