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二丙酸倍他米松及倍他米松磷酸钠。每支含二丙酸倍他米松按倍他米松计为5mg和倍他米松磷酸钠按倍他米松计为2mg﹐并含有灭菌缓冲剂和防腐剂。非活性成分包括二水磷酸氢二钠,氯化钠,依地酸二钠,吐温80,苯甲醇,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羧基苯甲酸丙酯,羧甲基纤维素钠,聚乙二醇335o及注射用水。
所需剂量有所不同,必须按疾病性质、严重程度及患者反应而达到剂量个体化。 起始剂量应维持或加以调节,直至取得满意疗效。若经适当时间治疗后未能取得满意的临床疗效,则应停用本品,并采用其他适宜的治疗方法。 1. 全身给药:对于大多数疾病,全身治疗的起始剂量为1至2ml,必要时可重复给药。给药方法是臀部深部肌肉注射(IM),给药剂量和次数取决于病情的严重程度和疗效。对于严重疾病如已经用适当抢救措施而得以缓解的红斑狼疮患者,初始剂量可能需要2ml。 多种的皮肤病经肌肉注射本品1ml治疗后奏效。可根据病情而重复给药。
本品的不良反应与其他糖皮质类激素不良反应类似,与剂量及疗程有关,可通过减低剂量而消除或减轻,这比较常用。 1. 水和电解质紊乱:钠潴留,钾丢失,低血钾性碱中毒,体液潴留,易感患者发生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 2. 肌肉骨骼:肌肉乏力,糖皮质激素性肌病,肌肉消瘦,重症肌无力者的肌无力症状加重,骨质疏松,椎骨压缩性骨折,股骨头和肱骨头无菌性坏死,长骨的病理性骨折,关节不稳(由于反复关节内注射所致)。 3. 胃肠道:消化性溃疡(可能以后发生穿孔和出血),胰腺炎,腹胀,溃疡性食管炎。 4. 皮肤:影响伤口愈合,皮
玻璃安瓿,1ml:二丙酸倍他米松(以倍他米松计)5mg与倍他米松磷酸钠(以倍他米松计)2mg,1支
H2013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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