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
化学药品,2ml:20mg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每日20-40mg,遵医嘱一次或分次肌注或缓慢静脉滴注。在病变急性期(尤急性创伤):每日100mg,静脉滴注;2-3周后改为维持量,每日20-40mg,一般6周。对帕金森氏病,首剂量500-1000mg,静脉滴注;第2日起每日200mg,皮下、肌注或静脉滴注,一般用至18周。
少数病人用本品后出现皮疹反应,应建议停用。
2ml:20mg*5支
国药准字H2008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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