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α,21-二羟基孕甾-4-烯-3,11,20-三酮21-醋酸酯。)
本品为微细颗粒的混悬液,静置后微细颗粒下沉,振摇后成均匀的乳白色混悬液
用于治疗原发性或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合成糖皮质激素所需酶系缺陷所致的各型先天性肾上腺增生症,以及利用其药理作用治疗多种疾病,包括: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血管炎、多肌炎、皮肌炎、Still病、Graves’眼病、自身免疫性溶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重症肌无力。2过敏性疾病,如严重支气管哮喘、过敏性休克、血清病、特异反应性皮炎。3器官移植排异反应,如肾、肝、心、等组织移植。4炎症性疾患,如节段性回肠炎、
主要用于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而不能口服糖皮质激素者,在应激状况下,肌内注射50-300mg/日。
1长期使用可引起类库欣综合征。2大量应用可引起谵妄,不安,定向力障碍,抑郁等精神症状。3并发感染:以真菌,结核菌,葡萄球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和各种疱疹病毒为主。4停药后综合征:长期大剂量应用该药会引起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功能的严重抑制。停药后出现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功能低下,表现为乏力,软弱,恶心,严重时可出现肾上腺皮质危象。
国药准字H310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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