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品,复方
本品内容物为黄色或淡黄色粉末。
每日1次,一次2粒,晚饭后1小时服用,三周为一疗程,疗程间停服一周。症状控制后或轻症者,药量减半,或遵医嘱。建议根据临床症状轻重确定给药剂量,并依据上述疗程长期给药。
治疗过程中副作用发生率极低,偶见水肿,乳房胀痛,胃部不适等,通常在治疗几周后会自然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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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460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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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0-87304733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横街子村乙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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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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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 2013-04-24 23:02:49王女士
好评 2013-08-25 11:34:25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