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磺酸加贝酯。
化学药品,0.1g
仅供静脉点滴使用,一次0.1g,治疗开始3天一日用量0.3g,症状减轻后改为0.1g/日,疗程6~10天,先以5ml注射用水注入盛有加贝酯冻干粉针瓶内,待溶解后即移注于5%葡萄糖液或林格氏液500ml中,供静脉点滴用。点滴速度不宜过快,应控制在1mg/kg/h以内,不宜超过2.5mg/kg/h。
少数病例滴注本药后可能出现注射血管局部疼痛,皮肤发红等刺激症状及轻度浅表静脉炎,偶有皮疹,颜面潮红及过敏症状,极个别病例可能发生胸闷,呼吸困难和血压下降等过敏性休克现象。
国药准字H20066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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