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油磷酸钠
化学药品,10ml:2.16g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静脉滴注。本品每天用量通常为10mi。对接受肠外营养治疗的病人则应根据病人的实际需要酌情增减。通过周围静脉给药时,在可配伍性得到保证的前提下,本品10ml可加入复方氨基酸注射液或5%、10%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4-6小时内缓慢滴注。稀释应在无菌条件下进行,稀释后应在24小时内用完,以免发生污染。
未发现明显不良反应。
10ml:216g
国药准字H1095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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