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这是什么情况,当我们喜欢上一个人,努力追她,追到手以后,就不再喜欢了。大家有没有这样的情况。按理说,我们喜欢一个人,她也知道了心意也喜欢了,我们应该会高兴。为什么知道自己喜欢的人喜欢自己后就不喜欢他了?
有一种性取向叫做lithromantic(性单恋),指的是在你对某个人产生好感后,当他对你有同样感情后,你就会讨厌这种感情,甚至不再喜欢他。这是真的吗?你会是这样的人吗?据asexuality.org网站所言,这个词指的是“对某人产生爱恋,却不希望获得情感回应的人。简单来说,就是我喜欢你,我好喜欢你,追你追你追你,你答应了,哦,那算了我们不要联系了。那为什么会有这种心理呢?
与其说这是一种性向,我觉得更倾向于认同这是一种思维。阿兰德波顿在《爱情笔记》里写过,他称之为“马克思兄弟式思维”。我们从单恋者的角度审视自己钟情的人,在幻想中获得无限幸福。我们认为自己是丑陋,呆板,愚蠢的,而他或她美丽聪明。之所以爱上他或她是因为想借由对方的优点逃避自己的缺点。这么完美的人,突然有一天说爱我,oh my god,他/她品味这么差!我的梦想破灭了。也有人说,这是一种缺爱和自卑的心理,lithromantic更像是一种很自信的完美主义者们产生的想要不断从获取他人好感来证明自身优秀和价值的一种好胜心理。
喜欢一个人,就像在进行一项挑战,这个过程中对对方有好感并希望对方也喜欢自己,同时,倘若对方作出回应接受或有好感的回应,这项挑战具完成了,激情减退,有时候还会觉得反感,或许这类人,只是单单喜欢爱慕别人。总之,挑战的过程甚至比恋爱更能激发出他们的荷尔蒙。所以说这是一种性取向也不为过吧。只能说,这种行为确实是也不太好,但是这是一种天生的发自内心的感觉。他们喜欢的不是单向爱慕的过程,而是,处于被他们单向爱慕过程中的对方。
但还是想替lithromantic们说一句:如果我喜欢的是不喜欢我的你,那我还不够喜欢你。因为如果我真的很喜欢你的话,我一定希望你也喜欢我。会想主动联系你,哪怕会被忽略,也没关系。我觉得最舒适的爱情莫过于能让你只记得对方的好,可以不抱怨自己的付出,而对方也没有一味的索取,懂得各让一步。最好,彼此毫不费力的爱上,不辛苦追求、不刻意讨好。要费尽心机去经营才能留得住的爱,本身已是漏洞百出。如果TA真的那么爱你,就不舍得让你爱得那么费力。任何时候都可以开始做自己想做的事,可以有自己喜欢的人。希望你不要因为其他东西来束缚自己,除非你自己拿来为难自己。
今天大家认识了一个新的名词lithromantic,不管你是不是这样的人。小编还是想说,喜欢一个人就不要想太多,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真的喜欢一个人一定希望ta也喜欢你。希望大家找到自己喜欢刚好ta也喜欢你的人,要是找到这样的人多不容易,希望大家会好好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