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08年2月4日、3月24日,健康时报总第507期、总第519期分别以《2007年十大违法药品广告》、《河北强制停售5种吹牛药品》为题,两次披露了“紫灯胶囊”近年来违法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在各地数百次发布虚假广告、严重欺骗误导消费者,被十几个省、自治区、市监管部门60多次公告查处,多次强制停售的情况。
近日,河北、江西、浙江等省药监部门证实:“紫灯胶囊”虚假广告至今还在各地骗人。
江西省药监局4月11日发出通知,自即日起,江西省所有药品经营企业立即将“紫灯胶囊”下架,强制暂停其在全省范围内销售。这是继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3月18日对“紫灯胶囊”在全省实施暂停销售后,一个月之内“紫灯胶囊”被第二次强制停售。
据了解,“紫灯胶囊”是云南龙发制药公司(广告标示、楚雄老拨云堂药业公司)生产的一种非处方药。其虚假广告宣称:“服用1个疗程,颈、肩、臂部疼痛、窜麻即可消失,失稳错位的颈椎恢复正常;服用2~3个疗程,突出、膨出的髓核逐渐归位,眩晕、恶心、四肢麻木、行走无力等症状消除,告别颈椎病痛苦。治疗重度颈椎病一般3~4疗程能消除症状;对颈椎病临床治愈率达到96%……”,严重欺骗误导消费者。
据药品监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记载,2007年以来“紫灯胶囊”先后被云南、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河北6省食品药品监管局8次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责令其暂停销售。
从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传来消息:2008年1月至2月,全省检查发现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广告25件、涉及17个品种。这其中,5次以上严重违法发布虚假广告的4种药品里,“紫灯胶囊”以9次违法篡改审批内容、发布虚假广告的劣迹,名列“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