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的乱象,影响着什么呢?今年1月份,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卫健委、药监局、网信办等13个部门联合启动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近日,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了行动最新进展:截至1月30日,全国已清理虚假网络信息300余条,整改、关闭网站、APP、公众号等130余个,立案300余起,案值4500余万元。
“保健”品乱象涉及的领域广、部门多,隐蔽性强,有些保健品打着医院的旗号推销,有些假借免费旅游噱头推销,还有些披着直销的外衣从事非法传销……过去仅靠市场监管部门一家很难监管到位,因而,能否形成合力是共同监管并遏制“保健”市场乱象的关键。
今年1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卫健委、药监局、网信办等13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及《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
据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燕军介绍,行动方案确定了六个重点行业及领域,包括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日用消费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
通过“百日行动”,监管部门也总结出“保健”乱象常用的几种套路。“从各地立案及案件查办情况来看,‘保健’市场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危害食品安全乃至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燕军介绍,违法主体大多利用健康讲座、免费义诊、会销等形式,针对老年人等特定人群,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广告及宣传,对普通商品宣称有“保健”功能、疾病预防或者治疗功能等,推销号称具有“保健”功能的产品。
同时,多数违法主体“套路深”、反调查能力强,如利用执法人员上班前(早上5点到8点)开展会销,会销地点隐蔽,虚假宣传多为口头,违法行为证据难以确定。同时,会议销售等模式还有向传销方向发展的趋势,会销过程中存在聚众洗脑,发展会员下线,虚假销售敛财等特征,虽然表面上是商品销售行为,但商品价值很低或者商品只是规避法律的幌子。
在“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中,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对涉案范围广、影响人数多、案值巨大等违法乃至犯罪行为,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联动,形成执法合力;对会销等隐蔽式销售模式,引入内部举报人奖励制度,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在中老年消费群体中通过以案释法,强化宣传和消费引导,揭露违法行为本质。
据不完全统计,“百日行动”以来,全国已出动监督检查人员5.4万余人次,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4200余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2600余个,检查“保健”类店铺1.6万余个,检查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2500余个,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1300余次,开展宣传活动3000余次,开展协作执法近400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100余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40余万元。
燕军表示,市场监管等部门将进一步关注容易发生“保健”商品推销活动的社区、公园、广场等区域,以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作为重点,引入“吹哨人”制度和举报奖励机制,破解会销等营销方式的隐蔽性,重点查处对商品的成分、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广告宣传行为。对聚众销售中假借销售“保健”用品,实为发展下线的传销犯罪行为,做好部门联动,依法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