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发工资后,张先生都会把工资转给胡女士。
至少从2010年起,每月领到工资后,张先生除了留下点零花钱外,都会将工资悉数转入妻子胡女士的银行账户中。银行流水显示,胡女士的两张工商银行卡,一张南充商业银行卡,先后收到过张先生转入的约60笔现金。张先生每月转入的现金,大多在一万元左右,总数达78万左右。“事实上,2010年前,我也是按月把工资转给妻子。只不过现在已查不出银行流水。结婚10年来,我转给妻子的工资应该在100万元左右。”
在张先生看来,按月将工资转给妻子,这是一个男人负责的体现。张先生最后一笔转账,发生在2016年7月。此后,整个转账结束。因为,张先生生病了,再没法继续外出做工程挣钱了。
丈夫无钱治疗 起诉妻子离婚
去年9月,因觉得身体不舒服,张先生前往医院检查。经华西医院确诊,张先生患上了前列腺癌,并且已是晚期。
让张先生始料未及的是,筹措手术费时,妻子告诉他,家里没钱了。张先生这一说法,记者在张先生妹妹处也得到了证实。张先生妹妹表示,由于按月将工资转给妻子,“生病时,哥哥自己的银行卡内,仅有一万余元。去年9月31日哥哥做手术一共花费6万余元。没办法,我借了5万给他,才把手术做了下来。”
手术过后,接下来又是化疗。张先生统计,从去年9月6日检查出前列腺癌到今年2月27日,包括手术和化疗费用已花去9万余元。“由于身体原因无法外出工作,治疗费、生活费都成问题。我已向妹妹借了10万元。”
因为妻子拒绝支付医疗费,张先生一纸诉状将妻子推上被告席,除请求离婚外,同时还请求法院对夫妻二人的债权债务进行分割。
诉讼请求中,张先生表示,二人共同财产除一套位于青白江国龙花园的住房外,另外则是妻子名下总价值约75万元的存款、理财产品、股票等。对于后面这一笔夫妻共同财产,张先生表示,这是根据他之前转账给妻子的工资估算出来的。“离婚不是我的目的,但确实是没钱治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