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广斌)11月4日,太原市民李女士反映,在南内环街一拆迁工地,某倒闭的制药公司将过期药品埋入地下,附近居民担心这样会造成地下水污染,危害群众健康。
接到反映,记者来到位于南内环街营盘派出所附近的拆迁工地,只见一些工人正用大型机械拆除原来的房屋。工人说,这里原来是一个制药公司的厂房,现在这个药厂已经倒闭,地皮可能要开发。附近一居民告诉记者:“昨天有人在拆除房子的空地上挖了个大坑,把药直接埋了,至于有多少过期的药不太清楚。”还有几个居民在议论此事,担心着:“他们直接把药品埋入地下,如果发生化学反应,再污染地下水,肯定对居民健康不利。”
针对此事,记者专门咨询了太原市药监局,药品监督科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过期药品的处理方式国家没有强制规定,要求是不能流入市场造成再次使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