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怀胎,各位准妈妈们看着自己腹中的胎儿一天天健康成长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一般情况下在正规的医院,妇女要引产必须出示引产证明,引产证明是在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局办理,未婚女子如果年龄未满18周岁则可以直接引产,无需任何证明,但是如果大于18周岁则必须需要出具引产证明。
怀胎十月看到自己腹中的孩子平安健康降落在这个美丽的世界,或许对于准妈妈们来说这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但生活中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不得不击碎了这个梦想,不得不选择引产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健康。目前引产有无痛的,对女性来说没有痛苦,引产时间在6个月以内,因为如果时间越 长,胎儿发育过大,引产手术的时间以及难度都会越大。
不正规医院引产手术潜在的危险:
1.引产后出血:引产手术好的时间胎儿娩出后出血量达400毫升以上,称之为中期引产后出血。如果短时间内大量出血,病人会发生休克而危及生命。
2.产道损伤:在引产过程中由于宫缩较强,宫颈口小及弹性差,往往易出现产道损伤,如后穹窿、宫颈口裂伤及阴道裂伤等。此时应清楚暴露裂伤部位,立即缝合,可以达到止血的目的。
3.子宫破裂:子宫破裂的原因是引产前未明确胎位或胎儿畸形,如脑积水、联体胎等,使分娩中胎儿下降受阻,但又不能从阴道娩出,最后导致子宫破裂,裂口多在子宫下段,因此处扩张后最薄。
4.羊水栓塞:无痛引产对女性伤害大吗?四个月做引产这是在钳刮术及中期引产中比较凶险的一种并发症。引产中由于宫颈管逐渐展开,宫口开大,部分血管开放,强而有力的子宫收缩使宫腔内压力增高,胎膜破裂,于是部分或大部分羊水涌入血管内。
5.感染:在引产过程中或引产2周之内,产妇发热,体温高达38℃以上,伴寒颤,尤其在引产后持续高热24小时以上不降,即为并发感染。并发感染时,患者尚可有持续下腹部疼痛,阴道流脓性或脓血性分泌物,有臭味,严重者可出现血压下降、脉搏细速、腹部拒按并有压痛及反跳痛。
如果遇到以下几种情况就必须进行引产手术:
1、慢性肾炎患者本不宜生育,因怀孕后会增加孕妇的肾脏负担,使各种症状加重,对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健康都十分不利。所以,此类孕妇应当及早引产,结束分娩。
2、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多出现在妊娠中、后期。患此症的孕妇会出现全身小血管收缩,导致血压升高、头痛头晕、呕吐、下肢水肿、小便排出蛋白等。如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继续妊娠则容易发生抽搐(子痫)或胎盘早剥,继而引起子宫内大出血,并会导致胎儿窒息甚至死胎。所以,孕妇如果患有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在治疗无效的情况下,应该引产。
如果遇到以下几种情况就必须进行引产手术:
1、慢性肾炎患者本不宜生育,因怀孕后会增加孕妇的肾脏负担,使各种症状加重,对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健康都十分不利。所以,此类孕妇应当及早引产,结束分娩。
2、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多出现在妊娠中、后期。患此症的孕妇会出现全身小血管收缩,导致血压升高、头痛头晕、呕吐、下肢水肿、小便排出蛋白等。如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继续妊娠则容易发生抽搐(子痫)或胎盘早剥,继而引起子宫内大出血,并会导致胎儿窒息甚至死胎。所以,孕妇如果患有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在治疗无效的情况下,应该引产。
3、孕妇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剧升高,压迫孕妇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结果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严重者还可导致胎儿畸形。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引产,终止妊娠。
4、如果孕妇感觉胎动消失,经医生检查后确定胎儿已死在宫内,应立即引产,以确保孕妇生命安全。
5、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因身体虚弱,精力不济,体力不支,继续妊娠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故应当考虑引产。
6、如果经超声波等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等其他情况 ,也需立即引产。
温馨提示:引产前需要做的检查项目有很多,建议患者到正规医院进行检查,检查治疗后,应该不定时观察术后情况,避免感染。最关键的是,平时应该做好避孕设施,洁身自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