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酸乳”案件背景内蒙古蒙牛集团去年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自《中华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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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摘录:
“酸酸乳”案件背景内蒙古蒙牛集团去年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河南安阳市白雪公主乳业有限公司生产(并由呼市某个体超市销售)使用蒙牛集团“酸酸乳”品牌和特有包装、装潢的乳饮料,并请求法院认定“酸酸乳”为驰名商标。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从2000年起在其生产的乳饮料上突出、广泛地使用“酸酸乳”商标,且已持续使用近六年时间。虽然该商标中带有“酸”和“乳”等表明产品特征和主要原料的词,但经原告对该商标的持续使用和对其宣传、推广费用投入的逐年增加,销售收入也逐年显著上升:特别是2005年的“蒙牛酸酸乳超级女声”活动,使原告“酸酸乳”商标在相关公众中的知晓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提高。原告“酸酸乳”乳饮料产品以其酸甜口味和优良品质成为被相关公众广为知哓的知名商品。“酸酸乳”商标已在实际使用中获得了较强的显著性。据此,呼市法院在今年4月判决认定蒙牛集团“酸酸乳”商标事实上已经达到了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程度,并享有了较高的声誉,虽然其商标注册申请尚未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但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应当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呼市法院依此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和销售侵犯“酸酸乳”商标及特有的包装装潢的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法院尚未生效的一审判决使“酸酸乳”有可能成为继小肥羊之后第二个未经注册先驰名的商标。2006年第9期一石激起千层浪。“酸酸乳”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不仅引起知识产权学界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更触动了全国乳品行业的神经。在一审被告白雪公主乳业公司向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的上诉审庭审中,上诉方当庭出示的5组证据中3组分别来自中国乳业的另外三家巨头:河北三鹿、上海光明和内蒙伊利。其中三鹿集团直接以案外第三人身份向内蒙古高院提交对一审在竞争日趋激烈的中国乳品市场中,酸酸乳的高额利润成为全行业焦点。酸酸乳的命运,关系到争端背后巨大的市场契机。如何认定商标的显著性?“酸酸乳”是否具有显著性?怎样理解与判定商标的第二含义7如果商标部分无显著性是否导致商标整体也没有显著性?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牵动一连串热争≥麟鬻慕赫―繁群雄逐鹿“酸酸乳’’林华的异议书,请求撤销对“酸酸乳”为驰名商标的认定”’。蒙牛集团和白雪公主乳业之间的侵权纠纷意外演变成全国乳业规模空前的“酸酸乳”争夺战。三鹿集团等乳业巨头之所以在二审中挺身而出,实出于对“酸酸乳”品牌背后巨大的市场利益的考虑。据悉,在市场纯牛奶的利润只有2%至3%之时,酸酸乳饮品的利润却高达20%至30%口。点,使本案最终判决为业界所共同瞩目。群起异议蒙牛反击虽然“酸酸乳”未通过商标局批准注册,蒙牛亦想挟驰名商标之尚方宝剑禁止其他厂商使用“酸酸乳”标志,一统高利润的酸酸乳市场。尽管理论上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只能根据个案认定驰名商标,呼市法院在本案中认定驰名商标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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